人和动物的区别

吃肉的辩护者经常引用这样的论点来支持他们的观点,即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一个人是一种动物,吃其他动物只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并符合自然法则。 因此,在野外,许多动物被迫吃掉它们的邻居——一些物种的生存需要其他物种的死亡。 有这种想法的人忘记了一个简单的事实:食肉动物只能靠吃其他动物来生存,因为它们的消化系统结构让它们别无选择。 一个人可以,同时非常成功地,不吃其他生物的肉。 几乎没有人会反驳这样一个事实,即今天的人类是一种“掠食者”,是地球上曾经存在过的最残忍、最嗜血的动物。

没有人能与他对动物的暴行相提并论,他不仅为了食物,而且为了娱乐或利益而毁灭动物。 在这些掠夺者中,还有谁犯下了如此多的残忍谋杀和对自己同胞的大规模灭绝,这种屠杀一直持续到今天,人类与人类代表的暴行有何可比? 同时,人的思想力量、自强不息的永恒愿望、正义感和同情心无疑使人区别于其他动物。

我们为能够做出合乎道德的决定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责任而感到自豪。 为了保护弱者和手无寸铁的人免受强者和无情者的暴力和侵略,我们通过了法律,规定任何故意夺取他人生命的人(自卫和保护国家利益的情况除外)都必须受到惩罚严厉的惩罚,通常与剥夺生命有关。 在我们的人类社会中,我们拒绝,或者想相信我们拒绝“强者永远是对的”的邪恶原则。 但是,当涉及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我们的小弟兄时,尤其是那些我们看中了他们的肉或皮,或者我们想对其生物体进行致命实验的人时,我们会问心无愧地剥削和折磨他们,为我们的行为辩护暴行带有愤世嫉俗的说法:“因为这些生物的智力不如我们,善恶的概念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他们无能为力。

如果在决定生死问题时,无论是人还是其他任何人,我们只考虑个人的智力发展水平,那么,我们就可以像纳粹一样,大胆地结束弱智老年人和智障人士同时。 毕竟,您必须承认许多动物要聪明得多,能够做出适当的反应并与他们的世界的代表进行充分的交流,而不是一个完全愚蠢的弱智个体。 这样的人,能否始终坚守公认的公德道德规范,也值得商榷。 你也可以举个例子,试着想象这样一个场景:某个发展水平高于人类的地外文明入侵了我们的星球。 如果他们仅仅因为我们的智力不如他们并且他们喜欢我们的肉就杀死并吞噬我们,这在道德上是否合理?

尽管如此,这里伦理上无懈可击的标准不应该是一个生物的理性,不是它有能力或没有能力做出道德上正确的决定和做出道德判断,而是它体验痛苦、身体和情感上受苦的能力。 毫无疑问,动物能够充分体验痛苦——它们不是物质世界的客体。 动物能够体验孤独的痛苦,悲伤,体验恐惧。 当他们的后代出事的时候,他们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言喻的,一旦有危险威胁到他们,他们的死守不亚于一个人。 谈论无痛和人道地杀死动物的可能性只是一句空话。 他们在屠宰场和运输过程中经历的恐怖总会有一个地方,更不用说人类在饲养牲畜的过程中所做的烙印、阉割、割角等可怕的事情也无处可去。

最后,坦率地说,让我们问问自己,我们是否准备好,在健康和年富力强的情况下,温顺地接受暴力死亡,因为这会迅速而无痛地完成? 如果不是社会最高目标的要求,也不是出于慈悲和人道的考虑,我们甚至有权夺取众生的生命吗? 我们怎么敢宣称我们天生对正义的热爱,因为我们的胃一时兴起,每天我们都在冷血地判处数十万手无寸铁的动物惨死,没有丝毫的悔意,甚至没有想到有人应该是为了它。 受到惩罚。 想想人类以其残忍的行为不断积累的恶业负担是多么沉重,我们给未来留下了多么令人羡慕的充满暴力和令人不寒而栗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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