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居住地,该考虑什么?

有问题的交替居住地

这是一项毫无困难地通过的法案。 错过了。 由于反对派提出的大量修正案,社会党代表玛丽-安妮·查普德莱恩(Marie-Anne Chapdelaine)提出的“父母权威和儿童利益”案文的审查不得不无限期推迟。 只有关于继父母日常教育任务的条款可以被采纳。 其他条款是议事厅内外激烈辩论的主题,例如规定孩子将事实上受益于与父母双方的双重住所。 该措施旨在具有象征意义,旨在消除“主要住所”的概念,这常常使非监护父母感到受委屈。 对于文本的作者来说,这种双重居籍并不意味着系统地默认执行父母之间共同监护权的交替。 但历史上交替居住的攻击者确信,这确实是试图在任何分离之后将其作为优先组织模式强加。 因此,超过 5 位专家和协会纷纷提出请愿书,谴责“对所有年龄段实施的替代居留权”。 他们的负责人是 CHU de Saint-Étienne 的儿童精神病学系主任 Maurice Berger、Necker-Enfants Malades 医院的科主任 Bernard Golse 和“L'Enfant devant”协会主席 Jacqueline Phélip。 .

交替居住,幼儿禁忌

这些专家要求将禁止为 6 岁以下儿童安排替代住所的法律,除非得到父母双方的自愿同意,否则应载入法律。 事实证明,这是争议最小的一点。 大多数儿童时期的专家,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勤工俭学的普遍化,都认为它必须适应孩子的年龄,而不一定从一开始就相等. 几乎一致认为,50/50 和 7 天/7 的比率对于 3 岁以下的儿童来说是异常的。 然后,一如既往,有绝对的“反”和温和的“亲”。 取决于请教的专家是否将依恋理论应用到信中,或多或少是“亲妈妈”,他会认为孩子在 2 岁之前不应该睡在母亲家外面,或者会觉得蹒跚学步的孩子可以离开母体,但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超过 48 小时)。

事实上,很少有父母声称对年幼的孩子提供这种类型的照顾,而且无论如何,很少有法官同意。. 根据司法部 2012 年的数据*, 13% 的 5 岁以下儿童共同居住,而 24,2% 的 5-10 岁儿童. 对于 5 岁以下的儿童,这是灵活的分配,而不是每周 50/50,这是首选。 临床心理学教授 Gérard Poussin 作为替代住院医师的支持者,在魁北克的一份期刊上告诉他,他已经放弃发表他的两个学生的作品,因为在他们的 3 个孩子的样本中,只有 6 个年龄在 3 到 XNUMX 岁之间,没有一个小于 XNUMX 岁。 因此,即使是研究工作,也很难找到完全二元节奏的幼儿!

交替居住,在冲突的情况下应避免 

这是5号请愿书发出的另一个警告。 在父母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必须禁止求助于交替居住。. 这个警告让父亲们的集体跳了起来。 “ 太容易了 ! », 他们争论。 母亲表示不同意将监护权归还给她就足够了。 这是辩论中的辩论。 受法律委屈的父亲经常提出“父母疏离综合症”,即父母(在这种情况下是母亲)操纵自己的孩子,使他对他人产生排斥感。 父母。 签署反对替代居住请愿书的专家对这种综合症的存在提出质疑,并批评该法案的另一个方面:对父母施加民事罚款,这将阻碍对她的前配偶行使父母权力。 潜台词很明显:当母亲拒绝将孩子交给前配偶让他行使住宿权时,她们总是出于善意。 然而,许多地方法官和律师都承认,其中一些人确实存在“俘虏”孩子并破坏父亲形象的诱惑。. 在任何情况下,35% 的拒绝交替居住的决定都导致父母之间的不解. 但是,有趣的是,当父母之间存在分歧时,主要住所较少归于母亲(在友好协议中为 63% 对 71%),而归于父亲的频率是其两倍(在友好协议中为 24% 对 12%)。 因此,父亲们每次都不是这件事的大输家,这与父亲们的运动经常表明的相反。

XNUMX 个月前,当这些父亲爬上起重机要求更平等地接触他们的孩子时,专家们回忆了这些数字的现实: 只有 10% 的分居是冲突的,大多数男人不寻求孩子的监护权,40% 的赡养费是无偿的. 分居之后,规范宁愿是父亲逐渐的、或多或少自愿的疏远,然后是母亲的孤立和不稳定。. 面对这种非常真实而令人震惊的情况, 然而,5 名请愿人更愿意应对假设的风险,即 500 岁以下儿童交替居住的系统化风险。

* 民事司法评估中心,《分居子女的居住地,从父母的要求到法官的判决》,2012年XNUM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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